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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日報》每週三 兩岸財務長版“大陸 • 現場 • 對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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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限制放寬對策 |
2006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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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曾經是個高度外匯管制國家,不管是經常帳項或資本帳項下的外匯進出,都受到來自官方審批的種種限制,使外商無法依自己需要自由結匯,進行境內境外資金調度,也因大陸外匯匯出的管制,造成台商長久以來都得依賴移轉定價模式,好在境外OBU帳戶中保留靈活的外匯部位,應付境外各類資金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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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人民幣升值壓力,或大陸由出口大國轉為進口大國,或是WTO框架下的國際環境所逼,最近半年,大陸外匯管理局大幅解除許多經常帳項下的外匯匯出限制,這些外匯上的改變,值得台商未來採取更多積極對策,以提升人民幣、美元、台幣間的資金運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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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商首先要重新釐清自己在大陸採購及銷售的交易結構,思考在外匯匯出大幅放寬條件下,如果以權利金、諮詢服務費、佣金(過去允許明佣匯出比例為交易金額的5%、暗佣為2%,但明佣現已放寬到交易金額的10%)等各種合法理由,就已經足以「及時」也「足夠」支付海外所需花費,是不是還一定要維持過去隱藏部分利潤在海外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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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過移轉定價將利潤保留在海外,大陸稅務單位早晚會察覺,存在相當程度的稅務風險,更不利於目前多持有強勢人民幣資金的普遍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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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方面,許多台商計劃在A股或香港股市上市,或是要以大陸子公司報表進行銀行貸款,甚至是與別人交叉持股、引進戰略投資者等,這些都需要以大陸公司的帳上業績及利潤作為基礎,如果繼續將利潤保留在海外,會減少大陸子公司帳上的業績與利潤外,與上述這些目的都將背道而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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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接單、資金、生產」三個中心,對台商傳統上都是前兩者在台灣、香港等地,生產中心無疑設在大陸。會造成接單、資金中心與生產中心分開,也是由於大陸外匯管制所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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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幾年,隨著越來越多台商將總部設立到大陸,接單中心已逐漸轉移至大陸,接單中心與生產中心在一起便於產銷協調及管理效率的提升。在一連串外匯放寬後,可以預見大陸外匯自由化只是時間早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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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專欄曾分析,由於大陸新公司法對大陸法人直接對外投資(包含對大陸境內與境外)限制的解除,會使台商的控股結構漸漸轉移至大陸境內,及人民幣長期看升的貨幣價值考量下,台商應該從現在起就必須思考,自己資金調度的運作過程中,是不是有部分也要移至大陸,畢竟大陸的外匯環境已和過去大不相同,在講究管理利潤及企業效率前提下,讓「接單、資金、生產」三者合而為一,將是台商最大利益的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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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是,台商在大陸多是與當地銀行往來。大陸當地銀行在人民幣有關的金融服務上,有著地緣性的先天優勢,但外匯金融服務及以外幣為主的金融產品上,外資銀行肯定比大陸當地銀行有著更多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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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陸外匯匯出逐漸放寬背景下,台商最起碼要與一家以上外資銀行設立於大陸當地的分行
(支行)往來,才可以使自己的人民幣或美金資金發揮最大的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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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自台北,網址 www.myChinaBusiness.com)【2006-10-11/經濟日報/A6版/兩岸財務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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