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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日報》每週三 兩岸財務長版“大陸 • 現場 • 對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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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安全政策 先摸清 |
2006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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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政府限制高階半導體產業赴大陸投資,大陸官方也有自己維護「經濟安全」的類似規定。由發改委、證監會、商務部等六部會聯手公布的「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或2005年底,由發改委公布實施的「產業結構指導目錄」及「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甚至更早2004年,當時官方為了抑制經濟過熱,限制鋼鐵、電解鋁、水泥等行業重複投資而公布的「國務院關於調整部份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比例的通知」等,都可解釋為是大陸官方在維護產業安全或經濟安全時的具體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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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計委(計劃委員會)時代到現在改組過後的國家發改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發改委系統一直都是大陸管理產業安全、甚至是執行宏觀調控的主要部門。要認識大陸各種經濟安全政策對台商的影響,不能不知道「發改委」在大陸經濟運作中的特殊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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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來說,台商對發改委不太熟悉,因為除非是大項目,否則台商投資都是地方外經貿部門審批即可。實際上,國家發改委是個擁有極大權力的中央部會,不但代表大陸計劃經濟中,官方對市場的權威影響力,也因為國家發改委能支配並影響政府財政預算,加上國家發改委的行政級別比國務院任何部會都要高(有小國務院之稱),造成這幾年,小從日常物價,大到貨幣政、資本市場,或本文所說,透過產業政策執行對經濟安全的管理,國家發改委可以說無役不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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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台商剛進入大陸投資,向外經貿部門遞件申請成立公司時,就已依「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區分為允許類、鼓勵類、限制類或禁止類。台商被定性為那一類,對日後能否享受各種稅收優惠政策有極大影響。因此,「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也可說是一種經濟安全管理,也由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共同制定,只不過這是專對外商制定的產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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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大陸的產業政策對那些準備在A股上市的台商,有舉足輕重、甚至可以決定最終上市的成敗。因為在證監會審查台商A股上市申請文件中,「募集資金用途審查」也就是通稱的「立項」,許多台商最不熟悉,也是最容易被疏忽的重點,台商必須要先從地方發改委或是經委(經濟委員會)做起,開始進行立項申請,根據模擬上市募集資金金額,在國家產業政策架構及台商本身企業發展所需的真實投資方向間,進行交叉評估,完成符合國家發改委所要求的立項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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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務中,有台商在A股上市最後過程中,因為立項出問題遲遲無法上市,一方面卡在募集資金用途審查,證監會完全聽從國家發改委財證金融司的意見,另一方面常常發生地方政府要求的立項報告,與最後國家發改委根據產業政策要求的立項報告不同。如何掌握地方與中央對產業政策的拿捏尺度,也是台商面對產業政策必須留意的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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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自上海,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2006/08/23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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