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德林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台北富蘭德林諮詢有限公司
       台北富蘭德林法律事務所
       上海市國泰律師事務所
       上海富蘭德林會計師事務所
       
       
 
 
富 蘭 德 林        律 師.會 計 師.投 資 銀 行
 

台 北.上 海.蘇 州.昆 山.北 京

 
  兼併/收購/合資/合併/分立
  資本運作
  輔導三地上市
  大陸A股
  新加坡
  香港
   
  常年法律顧問
  律師團隊
  服務方式
  服務內容
  公司設立與工商登記
  控股架構設計與安排
  設立境外公司
  設立外資企業
    代辦營業執照
  日常工商登記
  設立公司過程
    法律文件製作
  貿易、零售業 諮詢服務業
  設立外商獨資貿易公司
  設立外商獨資零售業
  設立外商獨資顧問公司
  IT高科技行業 法律專項業務
    軟件企業認定
    IT高科技特殊證照辦理
    銀行融資
    關係企業合併分立
    公司清算
  法律專業特長
    商標申請
    知識產權
    工商徵信及審慎調查
    房屋土地買賣
    外債登記
    就業居留
    資產重組
    3C強制認證
  經濟訴訟、仲裁
    勞動人事
    訴訟
    仲裁
    其他專攻
   
  常年財稅顧問
  稅務規劃
  節稅規劃
  稅務安排
  降低稅務風險
  外籍個人所得稅
  內控內稽、稅務風險檢核
  重建企業財務管理系統
  代理記帳
  年度審計
  交易結構安排
  企業財務制度
  企業財務中央控制
   
  大陸投資策略
  企業重整
  商務談判
  併購/合資/分割
  教育訓練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專題報導
 
大陸台商規劃A股上市,最容易卡死在母子公司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兩大議題上。不過一旦順利解套,不僅有機會搭上繁榮的A股列車,還有機會靠著「上市公司」的名氣,大肆招兵買馬和開拓市場。
 
審核過關 感覺像站在顛
 
台資空壓機大廠漢鐘上周五通過中共證監會審議,即將在8月掛牌。漢鐘將成為大陸第六家擁有台資背景的A股上市公司。在獲悉過關的那一刻,漢鐘董事長廖哲男形容,作了一輩子的壓縮機,第一次有站在巔峰的感覺,由此可見A股魅力。
 
截至目前為止,大陸共有國祥、成霖、海鷗、信隆、晉億等五家台商在A股掛牌。晉億今年元月26日榮登上海A股後,隨即就有楠梓電轉投資的昆山滬士電接棒攻堅,但滬士電卻卡在獨立性問題,不幸敗北未通審查 ,目前正謀求解套。

上海漢鐘精機董事總經理余昱暄說,台商A股上市的最大挑戰,就是努力降低證監會對母子公司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的疑慮,「證監會在過會審查時,幾乎有一半以上的問題,都是環繞在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上」。

 
母子切割 親兄弟也明算
 
漢鐘提出的解決之道是,母子公司在市場、技術和研發設計等方面,都要用心切割。包括:母公司主要承作國際市場,大陸本地市場則完全交給上海漢鐘;母子公司因應不同產品別,也必須獨立設置不同的生產線和研發部門。
 
 
    中共證監會念茲在茲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問題,考核的正是,那些準備在大陸上市的台資企業,就算少了台灣母公司資源與庇蔭,仍然有辦法獲利、有能力獨立運作。
 
    同樣是「過來人」的螺絲大廠晉億,也曾走過相同的「切割之路」。為了化解證監會的疑慮,蔡永龍甚至還得跟親兄弟明算帳。
 
    晉億董事長蔡永龍回憶說,晉億在創業初期,已打定主意要在A股上市。為了降低母子公司剪不斷、理還亂的諸多交易糾葛,晉億不像多數的台資企業,是由台灣母公司投資大陸,而是以他個人的名義在大陸重啟新事業。
 
    為了滿足大陸官方對同業競爭的高標準,蔡永龍還和他分掌台灣、馬來西亞公司的兩位弟弟明確切割業務和市場。也就是,晉億主打美國、加拿大和大陸市場,他的兩位兄弟沒有得到晉億的許可,不可把螺絲銷往大陸。
 
    蔡永龍說,晉億籌備A股上市長達五年多,儘管一度因為大陸實施股權分制改革,讓上市案沉睡了好長一段時間。但上市後,公司不僅可透過A股平台募集資金、擴大公司規模,還大幅提升了品牌形象。
 
吸引人才 鈔票比不上股票
 
    過去,有很多台商上市的目的是為了集資、爭取大陸消費者認同。但隨著大陸人才戰轉趨白熱化,現在也有愈來愈多的台商,開始把上市目的連結到爭取好人才:除了著眼於日後的分紅配股;也考量以品牌吸引好人才入門。
 
    協助漢鐘在大陸上市的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劉芳榮說,大陸人才戰競爭激烈,不少台商極力開出各種誘因,只為吸引好人才報到。現在大陸有個流行的說法叫做「鈔票不如股票」,專門靠著優渥的配股,圈住高級主管的心。
 
    他解釋,大陸法令只准上市公司配股給高級主管,也就是所謂的「高管激勵制度」。打算採行高管激勵制度的上市公司,必須事先徵得大陸證監會同意,而且,只有在公司年營業額達到事前宣告的標準時,高級主管才可用優惠價格認購公司股票。
 
    大陸股民通常認為,願意提出高管激勵制度的公司,都是看好自己企業和產業發展的「績優生」。劉芳榮說,公司宣布激勵員工措施,也往往對公司股價,發揮了激勵效果。
 
    大陸的「高管激勵制度」,有別於台灣的員工配股制度。前者的「激勵對象」僅限於董事長、總經理、財務長或其他董事會認可的「高級主管」,後者則惠及所有員工。
 
 
富   蘭   德   林           律   師 . 會   計   師 . 投   資   銀   行
 
 
 
©2000-2006  富蘭德林   版權所有

電話:(台北)886-2-87331492 (上海)86-21-54070388  (昆山)86-512-57361569  (北京)86-10-5129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