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享小微企業稅收優惠風險


小微企業稅收監管從「形式審核」轉向「實質穿透」。

小微企業在大陸有很多稅收好處,例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人民幣以下可‌全額免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率可由25%降至5%等。

但企業若只是為了享受稅收優惠,通過人為拆分業務、拆分收入、設立多個關聯主體等方式,刻意構造「小微身份」套享稅收利益,針對此一現象,稅務總局於2026年2月發布《小微企業套享稅收優惠政策問題即問即答》進行整頓。

一、定義小微企業「套享」稅收優惠

「套享」是指納稅人為達到適用稅收優惠條件,通過人為安排經營模式、組織架構或交易方式,使原本不符合條件的經營活動在形式上符合優惠標準,實務中常見情形有:

1、將原由單一企業經營的業務,拆分為多家企業,使各企業收入規模均控制在小微企業門檻內;

2、將原本統一營運的門市或業務板塊,分別設立為多個獨立主體;

3、透過關聯企業間轉移收入或利潤,使部分企業收入與利潤長期維持於優惠門檻之下;

4、在經營實質未變前提下,變更組織形式以持續獲取優惠。

二、合理商業目的正負面清單

稅務總局的《即問即答》指出,對通過拆分經營主體、拆分收入等方式套享稅收優惠行為,稅務機關將將例舉「合理商業目的」做為判定標準,並歸納為正面清單與負面清單:

1、稅務機關較易認可的正面清單
包括符合行業慣例與商業發展戰略;市場競爭需要;降低經營風險;分散或專業化經營;提升管理效率;促進創新與市場拓展。

稅務機關實質上強調:只要企業的拆分、重組或設立多主體係為「經營效率」而非「稅負下降」,通常更容易被接受。其中,行業慣例尤為關鍵。例如,建築業常見的總包公司、勞務公司、材料公司、設計公司,彼此獨立運營,因風險屬性、資質要求與管理邏輯各有不同,稅務機關通常較能認同其合理性。

2、稅務機關重點關注的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主要包括虛構業務;人為拆分收入;無真實經營能力;關聯交易明顯異常;利潤明顯轉移;缺乏獨立經營條件。

其核心問題是「形式獨立,但實質同一經營主體」。其中「人為拆分收入」是最大風險點,也是近兩年監管最明顯的方向。舉例來說,一個老闆控制多個主體,但員工共用、辦公室共用、客戶一致、實際控制一致,稅務機關將傾向認定其本質上為單一經營主體。

三、稅務風險

一旦稅務機關認定企業拆分缺乏合理商業目的,且主要為獲取稅收優惠,則可能採取下列措施:

1、重新合併計算銷售收入或應納稅所得額,取消原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2、補繳相關稅款及滯納金;

3、若涉及偷稅等違法情形時,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4、影響納稅信用等級,增加未來涉稅監管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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