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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1
台籍員工大陸支薪新趨勢
上海已將人民幣國際貿易結算試點方案報國務院(第一財經日報 2009年2月27日)
江蘇:18條稅收優惠政策力促中小企業發展(中國稅務網 2009年2月27日)
高附加值鋼材出口退稅率將上調(中國稅務網 2009年2月27日)
台辦發佈會介紹系列支援台資企業發展具體措施等(新華網 2009年2月25日)
有色金屬和物流業調整振興規劃獲通過(中國政府網 2009年2月25日)
外匯局改進出口收結匯管理工作(CPA視野 2009年2月25日)
減輕稅負 綜所稅級距加速上調(經濟日報 2009年2月23日)
輸銀融資企業將鬆綁(經濟日報 2009年2月25日)
 

台籍員工大陸支薪新趨勢
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 劉芳榮 發表於台灣《經濟日報》 2009年2月25日

台資企業處理包含台籍員工在內的外籍勞動人事問題,常與大陸法律有所出入,不管從台灣調派至大陸,或在大陸當地聘用的台籍員工,其實與大陸員工相同,都應依大陸法律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只是真正執行的台資企業並不多。

絕大多數台籍員工都沒有如實申報每月全數薪資,往往拆分為台灣大陸兩地支領的模式,滿足大陸地稅局對外籍人員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最低要求,也維持台灣勞保、健保或勞退新制下退休金等一類的社會保險規定,這種拆分兩邊支領薪水的做法,最近一年發生明顯變化。

首先是台灣稅務局對台籍主管明明人在大陸工作,卻在台灣申報薪資,造成台灣總公司費用增加的做法很有意見。很多台灣上市櫃公司每年都跟稅務局爭論要不要剔除派駐大陸台幹的台灣薪資,這種做法迫使許多台灣總公司最後不得不把派駐大陸員工的薪水全數轉移至大陸發放。

大陸自2008年實施「兩稅合一」,企業所得稅率統一上調至25%(部分企業從2008年起五年稅率依序為18%、20%、22%、24%、25%),比起台灣許多企業東扣西扣後實質所得稅稅率15%還高,在增加大陸子公司費用才能節稅考慮下,加上大陸今年起嚴查關聯交易移轉利潤問題,多留點人事費用在大陸,對企業整體稅務規劃有益無害,這是很多上市櫃公司要求將台籍主管薪資,全數移往大陸子公司發放的原因。

還有因為利潤中心制,即使是台灣母公司和大陸子公司,也都要把帳算清楚,不然考核不易,這些都使得台籍主管薪資全數改為大陸發放成為不可抵抗的新模式。這樣的改變,雖然照顧到企業稅務利益,但對台籍員工卻會衍生以下幾個問題:

1、個人所得稅
兩岸個人所得稅稅率不同,大陸是每個月由企業為外籍個人代扣代繳;台灣是每年由個人自行申報。詳細比較兩岸個人所得稅稅率後,不難發現,台籍主管在兩岸支領相同薪資前提下,在大陸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會超過台灣,這也是現在台資企業與派駐大陸台籍員工,在談薪水時,改採稅後實領薪水是較好的標準。

2、勞保、健保、退休金
台籍員工薪資全數改在大陸子公司發放,對員工健保影響不大,因為可自行至當地區公所投保,但勞保與退休金問題便無解了。除自行找企業掛靠外,目前還沒有解決的方法,這也是實務中最頭疼的問題。有些企業嘗試為員工購買額外的商業保險彌補,但畢竟都不是在國家體系內的社會保險保障。

3、幣值
將薪資移往大陸發放,表示薪資計價基礎為人民幣,在人民幣不斷攀升情況下,員工當然歡迎,完稅後的薪資所得要匯往台灣也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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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已將人民幣國際貿易結算試點方案報國務院
(第一財經日報 2009年2月27日)

全球金融危機的來襲,使得上海建設國際貿易中心的願望更加迫切。作為上海建設國際貿易中心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備受關注的人民幣國際貿易結算試點工作也將扎實推進。目前,上海市已將相關試點方案上報國務院。目前,上海進行人民幣國際貿易結算試點相對成熟的地區,還包括東南亞、俄羅斯等,具體推進情況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條件成熟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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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18條稅收優惠政策力促中小企業發展
(中國稅務網 2009年2月27日)

江蘇省地稅局日前實施《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共18條優惠政策。新政策主要分三個領域。首先是小型微利企業享受20%所得稅優惠稅率。新政策明確規定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100人、總資產不超過3000萬元的工業企業都在享受優惠之列。新政策還明確所有中小企業凡是納稅有困難的可以申請減免。土地增值稅,在經過相關批准手續後,可以延期繳納。其次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50%。新政策規定,中小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第三是環保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新政策規定,屬於資源迴圈利用的產品收入,按90%的比例計算應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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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附加值鋼材出口退稅率將上調
(中國稅務網 2009年2月27日)

《鋼鐵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實施細則》已經下發。細則提出,對高附加值、對機電產品出口有影響的相關品種將適時適度上調出口退稅率。同時對生鐵、鐵合金、鋼坯、鋼錠以及附加值較低的線材、螺紋鋼徵收10%~25%的出口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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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辦發佈會介紹系列支援台資企業發展具體措施等
(新華網 2009年2月25日)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於2月25日上午10時在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國台辦會同銀行加強台資企業融資服務的情況。以及有關地方出臺多項措施協助台資企業發展的情況。江蘇省也積極採取各種措施,幫助企業應對危機。如南京市與上海銀行南京分行簽訂協定,將在兩年內向台資企業提供30億元人民幣貸款。昆山市制定了《關於推進台資企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試行)》,在融資管道、財政扶持、技術創新、人才引進、經營環境等多方面切實支援和幫助台資企業轉型升級,並注資2億元成立非營利性擔保機構,為成長型中小台資企業提供擔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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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屬和物流業調整振興規劃獲通過
(中國政府網 2009年2月25日)

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有色金屬產業和物流業調整振興規劃,研究部署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加快建設覆蓋全社會的有色金屬再生利用體系,發展迴圈經濟,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準。會議決定,國家安排貸款貼息支援企業技術改造,抓緊建立國家收儲機制,調整產品出口退稅率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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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局改進出口收結匯管理工作
(CPA視野 2009年2月25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26號),提高企業流動資金使用效益,大力推動貿易便利化,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下發了《關於改進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9]10號)文件,對改進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管理有關問題做出規定。檔規定,對於企業確已實際出口並收匯,但因出口資料傳輸時滯原因導致可收匯餘額暫時不足的,銀行可憑企業承諾說明函(應包括實際出口日期、相應收匯日期、承諾所述情況真實等,並加蓋單位公章)先行為企業辦理待核查帳戶資金結匯或劃轉,並逐筆登記台帳。企業應在辦理結匯或劃轉後30個工作日內補辦聯網核查手續,銀行應登陸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在相應貿易類別項下為企業進行可收匯額核注。對於30個工作日內仍未補辦的,銀行應於期滿後10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報告,同時停止為該企業辦理先行結匯或劃轉,並在有可收匯額時將已經先行結匯或劃轉的金額上網核注。自2009年2月15日起,將來料加工收匯比例統一由20%調整為30%。對於來料加工貿易項下單筆出口貨物報關單實際收匯比例高於30%的,銀行應按照現行來料加工超比例收匯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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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稅負 綜所稅級距加速上調
(經濟日報 2009年2月23日)

挽救經濟衰退措施又添一樁,財政部決定加速調整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現行規定隨物價指數調整,當累計漲幅超過10%,才會調高課稅級距,減輕稅負,財政部已決定下修門檻到5%,明(2010)年起適用。以調整基期2008年至2009年止,物價累計漲幅為3.95%,官員說:「距離5%的調整門檻已十分接近。」財政部提出的修法已獲行政院通過,最快今年完成三讀,明年起適用。現行所得稅法規定,課稅級距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的指數,上漲達10%以上時,即按上漲程度調整。修法將把10%以上改為5%以上。財政部說,調整門檻降為5%之後,未來課稅級距的調整年限將會縮短,「十年調一次的現象應不會再出現」。物價指數於1997年到2008年間累計漲幅才達10%,今(2009)年5月報稅時,民眾首度享受課稅級距上調的降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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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銀融資企業將鬆綁
(經濟日報 2009年2月25日)

財金部會搶救出口大作戰,已決定支持輸出入銀行擴大資本,未來並將放寬輸銀對廠商融資限制,辦理政策授信可報准不受銀行法對單一企業授信的額度限制。輸銀總經理朱潤逢表示,去年輸銀輸出保險額度為新臺幣328億元,今年預估可突破新臺幣600億元,但以目前輸銀保險理賠準備金規模約新臺幣34億元、最多可承作20倍計算,輸銀辦理輸出保險額度最多僅新臺幣680億元,年底很可能就超過上限。輸銀表示,希望透過提高資本額充實理賠準備金。財部官員對此認為,增加提撥保險理賠準備金的政策可行,並可研議增資;金管會也表示,因輸銀有政策任務,融資金額超過上限時,應可改採個案報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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