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4 第128期
 
 
大陸外匯管制 變嚴進寬出
工商總局:支持外資到新疆投資辦廠(東方網 2010年6月27日)
華碩因對手施壓被迫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網易科技 2010年6月29日)
外管局下放十項資本項目外匯審批權(中新網 2010年6月29日)
ECFA正式簽署 兩岸經貿往來將更順暢(財新網 2010年6月29日)
工行上海分行首推個人網銀結售匯業務(財網 2010年6月30日)
昆山綜合保稅區(一期)30日正式啟動運行(新華網 2010年6月30日)
證監會:中小板IPO內部審核標準沒有提高(中國證券報 2010年7月1日)
北京行政區劃調整:西城宣武合併 東城崇文合併(中財網 2010年7月1日)
侵權責任法正式實施 亮點迭出有重大突破(法制日報 2010年7月1日)
發改委等六部門派組嚴查高耗能優惠電價(上海證券報 2010年7月1日)
網店實名正式實施 執照徵稅有待完善(新民網 2010年7月1日)
10地7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 海南居首漲幅超30%(每日經濟新聞 2010年7月1日)
美歐三天內接連制裁中國產品 頻率之高令人吃驚(新快報 2010年7月2日)
《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調整為零》解析
特許證延長至一年(工商時報 2010年6月30日)
銀聯卡 跨行提領開通(自由時報 2010年7月1日)
兩岸海空運互免稅 簽署日生效(台灣新生報 2010年7月1日)
稅單全面e化 可上網下載(經濟日報 2010年7月2日)
 
大陸外匯管制 變嚴進寬出
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 劉芳榮 發表於台灣《經濟日報》 2010年6月30日

大陸是一個外匯管制國家,外匯管制由以前的「寬進嚴出」轉變為近期的「嚴進寬出」,也就是以前外匯要進大陸容易,但台商要把錢從大陸匯往境外卻很難,現在已改變成外匯進大陸後結匯為人民幣很難,但在大陸要把人民幣結匯為美元匯往境外已經變的比較容易,這種外匯管制上的轉變,一方面是人民幣升值的影響;一方面代表官方仍牢牢掌控外匯管制的權力。

除了外幣貨款外,現行外匯管制對於以註冊資本或外債名義進到大陸的外幣資金都嚴加控管,其中最核心的監管動作便是要求美元結匯為人民幣後,資金不得存放於企業帳戶上,必須直接劃帳至用來結匯的合同對方帳戶上,這會不利於流動資金的調度,也間接增大台商在大陸的人民幣資金與營運壓力。

除了以上周分析「預收貨款」降低人民幣資金不足衝擊外,更重要的工作是督促企業作好人民幣資金的管理工作,例如以前企業常不太在乎的現金流量表,現在便非常重要,因為得準確預估未來資金需求才能知道要怎麼提早準備;或盯緊業務上的應收帳款回籠情況;甚至是加強庫存的清理,減少資金被庫存占用機率等,都會有助於緩和資金緊張狀況,間接降低因結匯不易所帶來的現金不足問題。

再進一步分析大陸外匯管制,可從企業和個人兩個層面來看:

1、企業
台資企業在大陸常碰到的資本項下結匯限制有四部份,首先是結匯後的人民幣資金不得用於投資境內股權,也就是台商不得以註冊資本結匯後的資金購買股票(外籍個人雖然不能購買大陸股票,但外商在大陸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屬於法人,不在此限),實務中如果真的要投資股票,往往都是以企業自有資金進行股票投資。

另外除了外商投資企業已經屬於房地產企業外,一般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結匯後所得的人民幣資金,用來購買非自用的境內房地產,也就是說,如果台商想以自己設立的大陸公司作為不動產投資,就現在來看也不切實際。

最後是企業外匯問題常與大陸銀行的貸款掛鉤,像是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註冊資本結匯後所得的人民幣資金,去償還那些還「未」使用的人民幣貸款,由於實務中很少企業向銀行貸款後不把錢花掉還放在銀行,所以這條規定簡單說,就是透過增資後的註冊資本結匯人民幣資金是允許拿去償還銀行的人民幣貸款,但若以外債結匯後所得的人民幣資金,則絕對不能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2、外籍個人
外籍個人在結匯上要先注意一年內不用附任何合同或理由,一個外籍居民一年只能自由結匯累積5萬美元不受管制;若有超過部份就必須檢付合同、發票或其他憑證作為結匯理由,像是買車、買房、看病、學習等;其次則是2009年11月有一個56號文,禁止外籍居民分拆結匯,也就是利用多個人頭在多家銀行開立帳戶進行結匯的作法,56號文明文不允許這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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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支持外資到新疆投資辦廠
(東方網 2010年6月27日)

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佈《支援服務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促進新疆各類市場主體加快發展、支援新疆經濟結構調整和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服務新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實施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為新疆經濟發展營造規範守信的市場環境等九個方面做出新的規定,大力支持服務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

為支援國有集體企業發展,《意見》授予依法應當由國家工商總局登記管轄的內資企業登記管轄權,對住所設在新疆、依法應當由國家工商總局登記管轄的內資企業,依企業申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局可進行登記。

此外,《意見》放寬了企業名稱登記條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企業註冊資本達到5000萬元、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3個以上大類的,允許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的行業。支持新疆轄區內企業組建集團,凡母公司註冊資本達到3000萬元,集團母子公司註冊資本總額達到5000萬元的,允許申請設立企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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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因對手施壓被迫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網易科技 2010年6月29日)

華碩6月28日以重大公告方式公佈,詳細說明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緣由,措辭強硬,強調會保留對安侯建業的法律追訴權,引起市場高度關注。

華碩去年第三季剛委任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委任簽證服務,不過昨天董事會後,突然宣佈將更換,後續簽證服務從第三季起,改由委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華碩與宏碁市場競爭激烈,上周華碩與和碩分家後,雙方品牌銷售競逐更佳白熱化,目前全球個人電腦市占率排名,宏碁第二,華碩第五名。

華碩昨天發佈重大訊息說明,去年7月下旬邀請國內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參與遴選,結果安侯建業出線,不過至9月中旬,安侯建業表示,華碩委任的副簽會計師,考量特定客戶的感受,希望華碩同意更換。華碩表示,此要求雖不合理,但華碩仍基於協助與體諒,同意這項請求。不料,僅隔數日,安侯建業表示,該特定客戶視華碩為直接競爭對手,堅持安侯建業不得同時擔任華碩簽證會計師,要求安侯建業於今年兩季後,停止對華碩提供簽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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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下放十項資本項目外匯審批權
(中新網 2010年6月29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下發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部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審批權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十項簡化行政審批的具體措施,其中,3項業務的審批權限由總局下放至分局,4項業務由分局下放至中心支局(支局),還有2項業務由外匯局審批變為銀行直接辦理,並明確了相關操作規程。此外,還簡化了部分業務的審核材料。

審批權限由總局下放至分局的業務包括:境內企業境外放款超過規定比例和金額的個案;符合現行法規確定的資本項目管理原則、但相關文件和業務操作規程中無明確規定的個案;境內中資企業短期外債餘額指標的核定。

由各地分局下放至下級支局的審批權包括:外國投資者競標土地使用權的保證類專用外匯帳戶開立、變更、註銷和資金劃轉的核准;外國投資者產權交易外匯資金託管及結算專用外匯帳戶開立、變更、註銷和資金劃轉、結匯的核准;境內企業境外放款資金付匯及資金匯回入帳核准;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員工持股或認股期權計畫資金調回及結匯的核准。

外匯指定銀行可直接辦理的業務包括:外資參股非保險、非銀行金融機構外方利潤購付匯的核准;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從境內支付境外上市費用匯出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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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正式簽署 兩岸經貿往來將更順暢
(財新網 2010年6月29日)

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6月29日下午在重慶正式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及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根據ECFA的早期收穫清單,兩岸共計有800多項產業或商品將在兩年內逐步免除貿易關稅,其中大陸產品有兩百多項,約30億美元;台灣則有五百多項,約140億美元。由於ECFA只是框架性文本,不是一步到位,日後兩岸也會繼續在早期收穫清單的基礎上,展開貨物貿易協議和服務貿易協議的磋商。

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在ECFA簽署後發表談話指出,簽署ECFA顯示兩岸和平繁榮的更進一步。馬英九表示,雖然ECFA不是萬靈丹,但是個好開始,不但可嘉惠台灣的中小企業,也讓外商更重視台灣在東亞的地位,進而選擇在台設立區域總部、加碼投資,達到將台灣打造成全球創新中心的目標;而將台灣變成亞太經貿樞紐的第二目標,他也相信在ECFA簽署後可部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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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上海分行首推個人網銀結售匯業務
(財網 2010年6月30日)

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6月30日表示,該分行日前推出個人網上銀行結售匯業務,市民通過工行個人網上銀行就能辦理年度總額內的購匯或結匯業務並跨境匯款。

工行表示,可在工行網上銀行辦理的結匯、購匯業務幣種包括美元、歐元、英鎊、港幣、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在內的九種貨幣。中國銀行是首家獲外管局批准可通過網銀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的銀行,目前該行此項業務已推廣至北京、上海、天津等11個省市。

根據外管局相關規定,中國大陸居民每人每年可向國外匯出價值不超過5萬美元的外匯。香港居民每人每天可向中國大陸銀行帳戶匯入人民幣2萬元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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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綜合保稅區(一期)30日正式啟動運行
(新華網 2010年6月30日)

昆山綜合保稅區(一期)2.86平方公里6月30日正式啟動運行。昆山綜合保稅區在現有昆山出口加工區基礎上設立,規劃面積5.86平方公里,是繼蘇州工業園區後江蘇省設立的第二個綜合保稅區,也是全國第八個綜保區。

運行後的昆山綜保區將集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保稅港區、陸路通關點於一體,打造國內功能最齊全、政策最優惠、通關最快捷、經濟運行最接近國際慣例的特殊經濟區域,致力於成為電子信息等產業的全球主要加工製造基地、輻射華東的保稅物流基地、連接國內外兩大市場的進出口商品交易基地。

作為全國首個封關運作的出口加工區,昆山出口加工區自2000年啟動以來,已成為推動昆山經濟高速增長的“引擎”。截至2009年底,該區累計完成工業產值7543億元,進出口1714億美元,在全國57家出口加工區綜合測評中,連續多年位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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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中小板IPO內部審核標準沒有提高
(中國證券報 2010年7月1日)

針對近日個別媒體關於中小板IPO內部審核利潤門檻提高的報導,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7月1日透露,監管部門並未調整相關審核標準,有關媒體報導不實。

有媒體報導稱,中小板IPO內部審核標準上調至最近3年淨利潤累計超過5000萬元,且最近一年淨利潤不低於3000萬元。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此進行了否認。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發行人應當符合五大條件:(一)最近3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二)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三)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四)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採礦權等後)占淨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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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政區劃調整:西城宣武合併 東城崇文合併
(中財網 2010年7月1日)

近日,國務院正式批復了北京市政府關於調整首都功能核心區行政區劃的請示,同意撤銷北京市東城區、崇文區,設立新的北京市東城區,以原東城區、崇文區的行政區域為東城區的行政區域;撤銷北京市西城區、宣武區,設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區,以原西城區、宣武區的行政區域為西城區的行政區域。

根據北京市區縣功能定位,首都功能核心區包括原東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個中心城區。合併後新設立的東城區,轄區範圍為現東城區和崇文區轄區範圍,面積41.8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6.5萬人。合併後新設立的西城區,轄區範圍為現西城區和宣武區轄區範圍,面積50.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4.6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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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法正式實施 亮點迭出有重大突破
(法制日報 2010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以下簡稱侵權責任法)已於2009年12月26日審議通過,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業界權威評論,這是繼2007年通過物權法之後,我國民事立法活動中又一極為重要的成果。

侵權責任法首次規定了精神損害賠償、增加了隱私權的保護、追究網路侵權責任、首次提出死亡賠償“同命同價”,由於許多內容是在法律上第一次作出明確規定,侵權責任法甫一亮相,便廣受關注。

在該法起草小組的核心成員楊立新看來,侵權責任法的一大亮點是引進了懲罰性賠償金。“侵權責任法在堅持賠償實際損害原則的表示基礎上,適當規定懲罰性賠償金,以制裁惡意產品侵權的行為人。”楊立新說,在究竟應當怎樣計算懲罰性賠償金的問題上,專家們意見不一致,但立法機關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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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等六部門派組嚴查高耗能優惠電價
(上海證券報 2010年7月1日)

據記者近日獲悉,發改委等六部門組織開展全國節能減排電力價格大檢查督查工作即將在全國鋪開,7個督查組即將對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節能減排電力價格大檢查督查工作。業內人士分析,這將對電解鋁等高耗能行業產生較大不利影響,而對發電行業企業盈利將有一定利好。

為督促各地全面糾正越權優惠電價措施,發改委等六部門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全國節能減排電力價格大檢查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派出7個督查組,對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節能減排電力價格大檢查督查工作。《通知》明確,督查組將重點檢查各地不按國家規定時限和要求取消越權實施的優惠電價措施,以及不按規定時間和標準對高耗能企業執行差別電價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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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店實名正式實施 執照徵稅有待完善
(新民網 2010年7月1日)

7月1日,我國第一部規範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行政規章《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但各地具體的實施細則仍大部分尚未出台。電子商務平台和商家均表示,正在等待相關部門的進一步通知。對於今後網店是否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以及是否徵稅,部分賣家仍心存疑慮,擔心增加網店成本。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辦法》對平台服務商的監管職責要求增加,更高要求的網店實名制可以有效制止網路交易中的不法行為。根據《辦法》規定,為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提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虛擬空間租用等服務的網路服務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者提供經營資格和個人真實身份信息,簽訂網路服務合同,依法記錄其上網信息。申請者營業執照或者個人真實身份信息等信息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於60日。

部分電子商務業內人士則認為,由於之前國內主流網路交易平台包括淘寶網、騰訊拍拍網和百度有啊等,均已經實現實名制,因此實名制對多數網店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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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地7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 海南居首漲幅超30%
(每日經濟新聞 2010年7月1日)

7月1日起,河南、深圳、陝西、安徽、海南等10地開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除深圳外,其餘各省均在20%以上,其中海南一類地區工資增幅為31.7%,位列全國之首。

全國總工會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今年共有27個省區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這為推進收入分配改革,邁出了關鍵步伐

資料顯示,中國最低年收入不到世界平均水準的15%,全球排名159位。最低工資標準是根據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最低生活費用、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經濟發展水準以及就業狀況等各方面綜合考慮後制定的。專家表示,上調最低工資肯定會對當地的勞動成本造成影響,政府應在上調工資的同時,給企業更多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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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歐三天內接連制裁中國產品 頻率之高令人吃驚
(新快報 2010年7月2日)

6月28日,美國商務部終裁決定,對中國產機織電熱毯實施最高達174.85%的反傾銷稅;6月3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最終裁定,同意對中國輸美鉀磷酸鹽實施69.85%至95.40%反傾銷懲罰性關稅,以及109.11%的反補貼懲罰性關稅;同日,歐盟委員會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無線網卡發起反傾銷調查;

短短三天裡,美歐接連針對中國出口產品採取制裁措施,頻率之高令人吃驚。分析人士認為,近來歐盟和美國對中國產品進行制裁,主要是屈服於國內一些企業的狹隘利益。歐盟和美國對中國產品採取貿易保護主義措施,不僅會嚴重損害中國製造商和出口商的利益,也會損害歐盟和美國進口商和零售商的利益,並最終增加這些國家消費者的負擔。

中方表示,中方一貫主張通過磋商合作妥善處理經貿摩擦,鼓勵雙方產業加強合作,尋求互利共贏,而不是動輒訴諸貿易保護。中方將按照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密切關注案件進展,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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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調整為零》解析

2010年6月2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於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財稅[2010]57號),檔規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這是自2008年8月1日、11月1日和12月1日連續3次大規模上調出口退稅率以來首次出臺取消出口退稅的政策。此次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包括:
1. 部分鋼材;
2. 部分有色金屬加工材;
3. 銀粉;
4. 酒精、玉米澱粉;
5. 部分農藥、醫藥、化工產品;
6. 部分塑膠及製品、橡膠及製品、玻璃及製品。

上述商品出口退稅率為零,適用不予退(免)稅的政策。

根據《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2號)的規定:“一、出口企業出口的下列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視同內銷貨物計提銷項稅額或徵收增值稅。
(一)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免)增值稅的貨物;
一般納稅人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上述貨物計算銷項稅額公式:
銷項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法定增值稅稅率)×法定增值稅稅率

一般納稅人以進料加工複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上述貨物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出口上述貨物計算應納稅額公式:
應納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徵收率)×徵收率

對上述應計提銷項稅額的出口貨物,生產企業如已按規定計算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並已轉入成本科目的,可從成本科目轉入進項稅額科目。”
按照上述規定,

對於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上述商品的企業而言,帶來的影響為:
減少收入金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17%)×17%
降低利潤金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17%)×17%)-(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7%-原出口退稅率)

對於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上述商品的企業而言,帶來的影響為:
減少收入金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3%)×3%
影響利潤金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3%)×3%+生產該商品所需材料、費用的進項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7%-原出口退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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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證延長至一年
(工商時報 2010年6月30日)

依據兩岸簽訂的ECFA,在服務業早收清單中,大陸方面將我方會計師赴大陸的會計審計特許證,由目前的半年延長為一年。

一般台商較信賴台灣的會計師,而大陸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收公費為台灣2~3倍,所以台灣會計師事務所常接受委託,到大陸查帳。

上市公司的半年報、年報要編列合併報表,如果大陸的子公司很重要,會計師每年至少要到大陸2次至3次查核,例如盤點存貨,在每年8月初、1月初要交報告,此外,有時也會有期中查核,因此,目前審計特許證的半年真的不夠用,一年至少要申請2次,如果未來延長為一年,將方便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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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聯卡 跨行提領開通
(自由時報 2010年7月1日)

繼去年開放中國銀聯卡在台刷卡後,中國銀聯卡在台業務進入第二階段,即日起,中國發行的銀聯卡,可以在台灣的1萬6100台自動櫃員機(ATM)提領新台幣,初期共有18家銀行提供服務,每筆提款國內金融機構可收取1美元的手續費。

財金資訊公司、中國銀聯與銀行公會昨日宣布,即日起,銀聯卡可在台灣的ATM提領新台幣現鈔、預借現金,以及進行餘額查詢,銀聯卡持卡人每日限領1萬元人民幣、折合台幣約4萬8千元,每筆提款限領新台幣2萬元,每次提領手續費1美元、約台幣32元,這樣的收費標準,比VISA組織的132元便宜100元。

至於中國銀聯卡未來與台灣銀行業的合作,則是由中國銀聯與台灣銀行業者合作,發行以新台幣計價的銀聯卡;至於何時台灣的金融卡也可在中國的ATM提領人民幣現鈔?中國銀聯總裁許羅德表示,還需雙方繼續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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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海空運互免稅 簽署日生效
(台灣新生報 2010年7月1日)

財政部今天將公布兩岸海運及空運協議稅收互免辦法,落實讓參與直航的航運與航空公司互免營業稅與所得稅的規定,並追溯自兩項協議簽署日生效,已繳稅款可退稅。

財政部說,兩岸海運事業在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以後、兩岸空運事業於九十八年六月廿五日以後從事兩岸海、空運直航取得的運輸收入及所得,都可於對岸適用免徵營業稅及所得稅的規定。如果在期間已經繳納稅款,可以在繳納稅款起五年內辦理退稅。

財政部表示,互免稅捐規定可有效解決台灣航空公司在大陸地區營運所面臨的雙重課稅及資金積壓於大陸無法匯回問題,並降低台灣海運及空運業者營運成本,減少租稅課徵的不確定性,增加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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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單全面e化 可上網下載
(經濟日報 2010年7月2日)

稅單全面e化時代來臨,財政部正式啟動金融機構代收稅款金資流作業新制,7月1日起納稅人繳納稅款,將可自行上網下載「空白e化稅單」填寫,不必多跑一趟稅捐機關,即可向金融機構或超商繳稅。

金融機構臨櫃代收稅款金資流作業,將使稅單全面進入條碼化,納稅人只要上網列印空白稅單,直接在網路上填寫繳稅資料,列印後即可持之向金融機構繳稅,稅額2萬元以下者,還可就近到據點眾多的超商繳交。

可以上網列印e化稅單的範圍,以納稅人自繳稅款為主,例如個人或營利事業的綜合所得稅、營業稅、證交稅或期交稅、土地增值稅等;非屬自繳稅款,例如由稅捐機關核定發單的稅單,包括使用牌照稅、房屋稅與地價稅等底冊稅,因稅單已條碼化,稅捐機關將會主動寄發,再由納稅人憑以向金融機構繳稅。

關稅、海關代徵及行政執行稅款傳繳通知書的稅款,目前則不在自行列印e化稅單之列。

過去因稅單沒有全面條碼化,金融機構代收稅款後,透過銷號、劃解的過程往往需要三到七天稅款才會入庫,離島地區甚至要一個月,因此有時納稅人已經繳清稅款,但金融機構還未向國庫解繳,就會形成納稅人逾期或尚未繳稅的假象,徵納均產生困擾。稅單條碼化後,稅款入庫大約只需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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