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客戶專程回台灣辦理戶籍遷出,當找他太太拿戶口名簿去辦手續時,太太淚眼汪汪地問他,是不是不要她了,還是他在外面有了……
可能是他的口才不好,要不就是我沒有教好他有關明年台灣海外所得課稅的內容,反正是越描越黑,他越解釋為什麼要把戶籍遷出,他太太就哭得越大聲。這位老闆從台灣打我的手機求救,因為我是始作俑者,害人家夫妻發生誤會,總得負起道義責任。後來,他太太雖然不哭了,但還是懷疑。沒辦法,我只好搬出自己來背書,我說自己也辦了戶籍遷出,只是當我找我媽拿戶口名簿時,我媽居然對我說:
「那以後你還是我兒子嗎?」
這就是我常說的,生活中不能只有法律的條條框框,法律也不能主導公司運作。我明明是要幫客戶省稅,結果卻害得人家夫妻發生誤會,所以法律是幫人還是害人,就要看是不是天時和地利了。就像很少有哪個老闆一開始創業就什麼都是正規,經常都是做大了,才回過頭來在乎制度、在乎財務管理、在乎法律風險。道理很簡單,人越是沒錢,就越是什麼都不怕,但人一旦有錢了,膽子就會變小。同理可證,公司也一樣,如果還是個小公司,那我不會建議你什麼都要正規,因為正規的成本很高,你可以膽子大一點,只要不踩到法律的紅線,公司活下去比正規還重要。但如果你的公司已經有點規模,搞不好幾年後還能股票上市,那你還在玩這個不開發票,玩那個逃稅、漏稅、避稅的老把戲,這樣划得來嗎?
還在創業階段的老闆,當然不必管什麼海外所得課稅的規定;相反的,如果公司每年都有稅後利潤屬於老闆所有,而且他大部分的時間沒待在台灣,那你最好建議老闆年底前趕緊把戶籍遷出,這樣明年起的海外所得就可以免稅。但拜託你一定要講清楚,戶籍和國籍不一樣,國籍指的是台灣護照和身分證,戶籍遷出不會影響國籍,而且戶政事務所也不會問你要把戶籍遷到哪裡去,不過是填個表格罷了,以後想恢復戶籍,隨時都可以恢復,方便得很。
更重要的是,戶籍遷出絕不會讓你的老闆擁有再娶一個老闆娘的法律權利,最多就是沒有健保和不能投票選舉罷了。如果你不講清楚的話,保證會接到老闆娘的電話,懷疑你是不是在幫老闆幹嘛……
至於我媽,我除了保證還繼續會是她的兒子之外,更重要的是,我每個月該拿回家的錢,也還是會繼續拿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