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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麥當勞以漢堡、薯條、奶昔等美式餐飲,大舉進軍台灣的飲食市場。而從金色雙拱門標誌矗立在台北街頭的那一刻開始,也代表著一種美國生活方式的無形入侵。
麥當勞(McDonald´s Corporation)是第一家在台灣獲得核准經營的外國食品業,並於1984年1月28日在台北民生東路創立第一家餐廳,從此以漢堡、薯條、奶昔等典型美式餐飲,大舉攻占台灣民眾的味蕾。
當時正值台灣社會的新紀元,中產階級有錢有閒,開始懂得享受休閒生活;都市結構改變、已婚婦女紛紛投入就業市場、家庭結構調整、消費主義興起,年輕人正好順勢擁抱與其生活節奏接近的麥當勞。
營造快樂天堂的形象
畢竟,光賣好吃的食物不稀奇,麥當勞成功之處是販售新的生活方式。
不同於從前的父權體制,轉型後的台灣社會,許多家裡的小朋友就是太上皇。在麥當勞裡,除了小朋友最喜歡的薯條、漢堡、冰淇淋,還有讓小朋友流連忘返的遊樂設施,以及專門討好小朋友的兒童餐附贈玩具,成功營造出快樂天堂的氛圍。
此外,在麥當勞進駐之前,特別為孩子舉辦慶生活動的餐廳相當少見,麥當勞卻透過廣告放送,強力促銷由親切的麥當勞姊姊,所特別包裝設計的主題派對,以及專為參加者準備的禮物、玩具等,不僅讓父母省了不少事,也讓小朋友產生舉辦生日派對就是要去麥當勞包場的刻板印象。
清潔衛生為首要之務
在從前的亞洲社會,餐館的美味與否、服務態度,都比清潔衛生來得受到重視,所以許多餐廳裡的廁所真是令人不敢恭維。
在《麥當勞大帝──雷‧克洛克》書中提到,麥當勞整潔形象的樹立,有著克洛克身體力行的辛勞在其中,並對其投入巨大的熱情。當他已功成名就、打下麥當勞的穩固江山時,電視《脫口秀》(TalkShow )的開山鼻祖唐納修曾在節目中問他說:「麥當勞剛成立時,你也要掃廁所嗎?」克洛克不假思索地大聲回答:「當然要!」又寶裡寶氣地補上一句:「直到今天,如果有需要,我也一定會掃的。」在克洛克的強調和親身示範下,麥當勞的各家分店自然都把清潔視為首要之務。
因此從1984年以來,隨著麥當勞在台灣開設越來越多的分店,大家也就越常聽到這句話:「到麥當勞上廁所」,這不是指消費者占麥當勞化妝間的便宜,而是代表其重視清潔的企業形象,已經獲得消費者的肯定。
提供安全感的庇護所
從心理層面來看,在忙碌的現代社會中,「嚐鮮」固然是生活中的樂事,然而當工作勞碌、身心疲乏時,能夠吃到安心的食品、可以置身於熟悉的環境,將會為疲憊寂寞的人們帶來溫暖的安全感。而麥當勞的標準化系統,正好可以提供這種需求。
從麵包的組合,到漢堡大學的高階管理訓練,麥當勞設立了一套各地適用的標準化系統;其訓練手冊厚達600多頁,內容則巨細靡遺地規定「大家都要一樣」。《世界是平的》作者佛里曼(ThomasFriedman)曾在《紐約時報》撰文表示,他吃過14個國家的麥香堡,並堅持「味道真的都一樣」。此外,無論走進任何一家麥當勞,幾乎都有著相似的擺設和裝潢,在在都代表著撫慰人心的熟悉與溫暖。
因地制宜的營銷策略
儘管麥當勞的成功,一部分是因其提供的熟悉感與穩定度,但麥當勞並不只是固守其成,反而會不斷地衡量環境、進行調整。例如在以米為主食的台灣,台灣麥當勞曾與美國總公司合作,花了一年的準備時間,試做了大約200種口味的米香堡,並邀請超過5,000名的消費者試吃,終於推出全球首創的「板烤米香堡」,而且上市不到八個月,就狂銷了600萬個。由於口碑好,連新加坡和香港等地的麥當勞,也紛紛進口台灣的板烤米香堡,間接造福了台灣的農民。
另一個例子是在2007年1月,有上百家的麥當勞正式走向「All夜」24小時營業。為了服務熬夜收看直播比賽的球迷,麥當勞與民視裡,透過80吋投影螢幕的放送,讓客人可以一邊享用薯條、漢堡,一邊為「台灣之光」加油。
健康意識崛起新作為
其實,麥當勞的發展也並非一路順風。近年來,由於人們對於身體健康日益重視,消費者對速食的好感度不斷下降。加上紀錄片《麥胖報告》帶給麥當勞很大的負面衝擊,還因此取消了「特大號」食品的銷售,順勢推出包含蔬菜沙拉、計步器等的「健康快樂餐」,並宣布將會陸續推出更多有益健康的食品。
無論如何,自從1984年麥當勞進駐台北以來,已經讓這塊土地有了不同的風貌,更對民眾的生活型態產生部分的轉變,連帶使得部分傳統食物受到刺激、改造,因而效法,變身為另一種新樣貌。
Part2
髮禁解除啦!
隨著眷村懷舊劇《光陰的故事》熱播,街頭巷尾也流行起清湯掛麵的齊耳西瓜皮「一美頭」,將人彷彿拉回當年髮禁的時光。
從前的規定相當多,諸如1974年的「剪髮不得覆額,兩邊頭髮不得超過耳頂、將耳覆蓋,髮角不超過耳半,後髮以齊髮根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15公分」,或是1978年規定的「不得燙髮,髮長以齊後頭髮根為準,不得低於領口,兩側頭髮可留在耳垂下一公分」……惱人的規定困擾著愛美的青年學子。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大家反而更努力地在頭髮上作文章,像是前額弄點瀏海、這裡或那裡打薄一些。不然就是在師長檢查頭髮時,拚命立正站直、拉長脖子,就算能替髮長多爭取個半公分也開心。
直到1987年1月20日,教育部宣告廢除髮禁。然而,什麼定義是「整齊、簡單、樸素富朝氣、便於梳洗、適合學生身分為原則」,這就公說公有理了。所以在習慣威權文化的校園裡,多半還是採用最簡單的管理方法,亦即頭髮不長不燙不染、統一的制服……等。
2005年7月24日,當時的教育部長杜正勝接見學生請願團體,終於正式宣告「完全」解除髮禁。同年8月9日,官方正式行文各級學校,不得將髮式管理納入學生輔導管教及校規的規定範圍,或是藉故檢查及懲處。
美國總統甘迺迪曾有一句名言說:「重要的不是頭皮以上的東西,而是頭皮以下的東西。」然而,如果頭皮以上的東西不重要,管理者又怎麼可以強力規範,而不允許擁有者自主管理呢?此外,在《舊約聖經》中有這麼一段故事,參孫被設計剪去長髮,也失去了他的神力;這神話象徵不被自主管理的「頭皮以上」,是個人意志的剝奪。
時代的巨輪往前推進,最基本的人身自由該被尊重。想保持簡單清爽的髮型也好,想要炫目多彩的造型也不賴,無論如何,決定權都應交回這顆頭的主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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