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布兩岸金融往來許可辦法,即日起生效,台資銀行赴大陸設分行或參股,在近期金管會向立法院報告後,兩岸金融業就可以申請上路。至於陸資銀行來台,初期只開放設立辦事處,參股部分訂定日出條款,必須另訂實施日期,開放時間視兩岸ECFA協商情況而定。
根據金管會公布的辦法,陸資銀行來台設子銀行暫不開放,但可設辦事處、分行及參股。分行必須先取得辦事處設立滿兩年的資格;投資單一銀行上限為5%,整體(含QDII)投資上限為10%。
台資銀行西進登陸方面,在台的母行或海外的子行可採二擇一方式進入大陸,型態除了辦事處以外,分行、子行及參股只能三擇二,參股也只限一家。申設辦事處部分,除土銀等十家已設立銀行外,還有北富銀等四家業者符合資格。
另外,分行有台銀等13家符合資格,子銀行有國泰世華等五家符合資格。參股條件中,金控業者除日盛金及開發金以外,包括台灣金在內的13家都可參股大陸銀行。台資銀行參股陸資銀行部分,符合資格的銀行跟設立分行一樣,也是台銀等13家。
證券期貨往來部分,證期局副局長張麗貞表示,因去年8月已開放台灣證券及期貨業者赴大陸辦事處或參股,新辦法條件沒有大改變。大陸證券及期貨業未來可來台設辦事處及參股,但都以一家為限。
對保險業西進登陸,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說,台灣保險業在大陸已有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台灣人壽及國泰產險成立大陸合資子公司,未來包括中國人壽、明台產險、新光產險、富邦產險等四家也符合參股資格。
至於大陸保險公司來台規定,辦法也開放申設代表處或參股。參股台灣單一上市櫃保險業上限為5%,全體大陸或陸資保險參股合計上限為10%;投資未上市櫃保險持股上限分別為10%及15%。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強調,兩岸金融三個辦法雖然即日起生效,其中台灣證券及期貨業登陸幾乎已開放,但台資銀行與金控尚未開放登陸,因此程序上必須等到金管會跟立法院財委會報告同意後,業者才能提出申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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