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務院正式施行「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核准大陸首家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昆山太陽城園藝中心。
管理辦法規定,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是指兩個以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大陸境內設立的合夥企業,以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與中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夥企業。
昆山太陽城園藝中心的中外雙方合夥人,分別是大陸自然人李愛梅、美國企業普科斯化學公司,認繳出資額分別為900萬元和300萬元人民幣,主要是從事花卉生產、展示、銷售,以及園藝工具、園藝家具銷售和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等。
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註冊局局長何訓班在發照儀式上表示,允許設立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為大陸吸收外商投資提供一種新的方式,實現大陸利用外資的產業導向,是大陸繼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推進改革開放、穩定和擴大吸收外資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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