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銀行帳戶被中止重點分析


台商常因台胞證過期導致個人或擔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帳戶被銀行中止服務。

因為要落實人民銀行對反洗錢新規的要求,最近台商不斷遇到被大陸銀行以證件到期等各種理由中止帳戶服務,並不是台商有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為,只是大陸銀行基於反洗錢工程所需履行的工作程序而已。

台商最常遇到被大陸銀行停止帳戶運作的理由如下:

1、開戶身分證件信息過期
台商在大陸銀行開戶的身分證件多是台胞證,而一般的台胞證會產生信息過期情况有兩種,首先是台胞證本身沒有過期,但銀行需要對帳戶的開戶人信息進行更新,如果這時候身為開戶人的台灣居民人就在大陸,那就直接到櫃面辦理身分證件信息更新即可,信息更新的時間間隔各家銀行都不一樣,大部分都是在二年到三年間更新一次。

另外就真的是開戶人的台胞證(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過期,一般來說, 台胞證的有效期都是五年,在大陸工作或生活台商的台胞證會過期的情況不多見,因為常要出入境,所以都會注意在五年有效期到期間申請換發新的台胞證;但若是居住在大陸以外的台灣居民,因為不常用到台胞證,就很容易發生台胞證過期而不自知,連帶影響到在大陸開立個人帳戶的信息也過期的結果。

根據銀發〔2007〕第2號文《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客戶先前提交的身分證明文件已過有效期,客戶沒有在合理期限內更新,金融機構應中止爲客戶辦理業務;所以台商應在台胞證過期前就辦理換發台胞證的手續,並主動至銀行櫃面辦理證件更新,否則該帳戶會被銀行中止服務,當然,帳戶被中止服務後並不會對帳戶中的資金造成影響,只要再更新個人信息滿足銀行要求即可重新開啟相關功能。

2、境外取現超過限額
由於大陸外管局目前對個人在境外取現採取限額管理方式,每人每年額度為10萬元人民幣,有些台籍個人可能因持有大陸多家銀行卡,未及時統計取現匯總金額,造成在境外取現的總金額超過10萬元人民幣,根據規定,超標的個人將在本年及次年被暫停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的業務,對這種情况,個人應及時注意取現累計金額,避免超過限額。需注意的是,在境外超過10萬領現限額,只會被暫停取現,至於個人名下銀行卡的轉帳及消費功能不會被中止。

3、公司帳戶被中止服務
除上述個人帳戶外,公司帳戶也可能被中止服務,主要原因類似個人帳戶因個人證件過期,也是因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分證件的有效期過期未更新,銀行一般都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在證件過期後90天內必須進行更新,台籍個人如有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則須注意台胞證的有效期限,避免因台胞證過期影響公司在銀行開立帳戶的使用。

所以台商在大陸銀行的帳戶被中止的主要原因,是台胞證過期所致,在大陸銀行開立個人帳戶的台灣居民,不管有沒有居住在大陸,都應留心個人帳戶被銀行中止服務的風險,一旦不小心被銀行中止服務,也應該儘快更新台胞證上的信息才不會影響個人帳戶中資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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