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台灣銀行業在大陸發展與跨境擔保業務之研究


委託單位:

台資銀行大陸從業人員交流協會.富蘭德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凱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主持人:

邱顯比 臺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暨研究所教授

共同主持人:

葉銀華 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許培基 輔仁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

內容摘要

大陸經濟面臨「成長減緩之新常態」,大陸政府將加速擴大內需、推動經濟與產業轉型,同時降低經濟和金融風險。在新出台的新融十條中強調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相關法規如《外資銀行管理條例》與《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之修正與出台,放寬外資銀行進入大陸市場的限制,並得以開辦外幣跨境擔保業務。

據此,本研究透過台資銀行大陸分/子行高階經理人的觀點,了解在兩岸金融逐漸開放後,台灣銀行業之優劣勢以及機會與挑戰,藉以提供台資銀行未來業務發展、大陸台商規劃銀行融資與兩岸主管機關制定政策之參考。再者,為因應大陸金融改革的趨勢,今年本研究深入分析跨境擔保的樣態,除了暸解相關規定之外,介紹內保外貸、外保內貸與其他型態的個案分析、流程,以利台資銀行進行放款風險管理與台商在大陸資產活化。並且,介紹在銀行在大陸的債權徵信與保障,健全授信風險管理。

本研究針對13家台資銀行大陸分支機構的問卷調查中發現,為貼近台商,台資銀行多集中於長三角與珠三角,城市則以上海市、蘇州、東莞為主,初步之進入模以分行為主,子行為輔,唯未來設立子行會有增加的趨勢。在業務策略規劃上優先提供外幣及人民幣存放款、匯款、貿易融資、保理等服務給台商及其供應鏈廠商,並採用銀團與內保外貸等方式放款。台資銀行不僅提供台商便利的融資管道與安全的金融服務,也逐步擴展台資銀行在大陸的市場與收益。以2014年為例,來自台商的營收占比平均為36.48%。雖然,台資銀行在大陸業務範圍尚受侷限,但因較大的利差空間使得台資銀行在大陸整體稅後淨利達29億元新台幣,平均每家分行獲利約為3.24億元新台幣,績效普遍優於國內分行。台資銀行應掌握契機並加速提供全面性人民幣業務,以解決大陸台商企業融資難困境,更可擴大客戶群組與業務商機。

整體而言,台資銀行在大陸設立分支機構之初期,多以總行支援資本金與營運資金的方式運營,其後資金來源則以短期外債或中長期外債與指撥營運資金為主。外幣資金用途(資產)以存放銀行同業為主,放款及墊款次之。此外,人民幣資金用途佔總資金用途比例的平均值為51%(中位數為61%),代表大多數分行已積極推展人民幣業務,且主要用於放款及墊款或存放同業。其中,各分行銀團(聯貸)放款佔放款總額平均為41.36%,顯示銀團業務為放款的主要方式。以2014年為例,利息淨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有11家台資銀行利息淨收入佔比高達70%以上),其次為手續費及佣金收入(佔比約在10.1%~50%間)。

現階段台資銀行拓展企金業務時,面臨中小型台商徵信與擔保的困難,除透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與實地訪廠等方式進行徵信與信用控管外,亦儘量避免銀團業務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以合乎我國對大陸曝險控管之要求。本研究透過問卷與訪談,彙整台資銀行對兩岸金融主管機關之建議包括:開放大陸分行向台灣地區銀行拆入人民幣資金、提高大陸金融業務執照審批效率、以及縮短時程與簡化流程。

另一方面,隨人民幣國際化的逐步推進,更多企業採用人民幣進行跨境貿易結算,以降低企業匯兌成本,因此銀行也開展跨境擔保業務以維持客戶,並開拓多元貸款業務的商機與利潤。根據本研究的調查顯示,已有兩家台資銀行大陸分行承做NRA人民幣跨境擔保業務。多數台資銀行以內保外貸、跨境融資、擔保業務或業務轉介等方式與香港分行、OBU分行間進行業務開發或策略合作關係。因此,匯發[2014]29號文讓銀行業得以開辦外幣跨境擔保業務,促使台資銀行可要求新增大陸擔保品或大陸保證人作為還款保證,以達到增加債權確保的目的。這不僅可優化台資銀行大陸曝險部位中的授信品質,並強化台資銀行兩岸金融業務授信風險管理。另外,跨境擔保業務中亦可接受台籍個人及企業以大陸境內不動產作為抵押,在境外融資之擔保,此舉可活化台商在大陸境內資產,並降低資金成本與增加現金部位。

根據本研究彙總分析內保外貸、外保內貸與其他形式的跨境擔保實務案例中顯示,在確保債權(質權)實現且資金可匯出大陸境外的模式有三:以不動產抵押的跨境擔保、以股權(股票)質押的跨境擔保、和以大陸境內定存單質押的跨境擔保,這些都是拓展企業借款的可行作法。

據此,本研究建議台資銀行控管對大陸曝險的策略有三,第一,從無擔保放款改為增提擔保品,以強化客戶授信風險管理;第二,將開立standby L/C轉換成徵提擔保品,並協助台籍個人活化大陸境內不動產;第三,聯貸案主辦行應要求徵提擔保品,以落實兩岸授信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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