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是防範洗錢風險最好的投資


境外許多國家或地區,都要求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接受最低時數的反洗錢培訓。大陸雖然沒有強制時數要求,但也明確應按照要求開展反洗錢培訓。隨著機構因反洗錢被處以巨額罰款,高管因未參加培訓而被取消任職資格,國內反洗錢義務機構日益重視培訓。相較於投資構建昂貴的資訊系統,培訓相對而言是項低成本、高性價比的投資。

一、開展反洗錢培訓是金融機構的法定義務

大陸現行反洗錢法和2021年的反洗錢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都明確要求金融機構應按要求開展反洗錢培訓。國務院在《關於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即「三反意見」綱領性文件中,也明確要求建立覆蓋各類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培訓機制。

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在2018年19號文《法人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中明確: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管理部門、業務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在反洗錢培訓中應分別承擔組織協調、開展本部門培訓以及提供培訓支持等具體職責;銀保監會在2019年第1號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中,要求金融機構建立反洗錢培訓制度,並把接受合格反洗錢培訓作為金融機構高管任職的基本條件之一。

如果不能開展有效反洗錢培訓,反洗錢義務機構和個人可能遭受嚴厲的「雙罰」。依據最新反洗錢法修訂稿,金融機構未有效開展反洗錢培訓,可能遭到人民幣(下同)20萬至200萬元罰款。如果因此導致洗錢等後果,最高處罰可達1,000萬或涉及洗錢金額的10%,同時影響高管任職,甚至會遭到禁業等懲罰。

二、反洗錢培訓是防範洗錢風險性價比最好的選項

做個簡單的統計就可以看出,機構遭受反洗錢處罰,主要原因不是因為缺乏IT系統或資金支援,而是客戶身分識別不到位、違規違法開戶等。暴露出了這些機構責任心不足、工作手段欠缺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的最好選項,就是要通過有效的培訓,使高管重視、各部門配合,職能部門人員的工作技能和手段切實得以提高。

要開展有效的反洗錢培訓,建立起義務機構良好的反洗錢合規文化,可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一)覆蓋全員
銀保監會2019年1號令已經要求,金融機構須將反洗錢納入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實施全員反洗錢培訓。培訓物件必須從董監高覆蓋到第一線員工、境內外所有的分支機構與各個業務條線人員。2019年1號令還要求,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培訓應包含多層次內容,針對高管、反洗錢專責部門、人力、審計、資訊科技、各業務條線管理崗位和一線員工崗位職責,滿足對金融機構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反洗錢技能需求。

(二)講究時效
反洗錢培訓除了要跟蹤保障內容的正確性外,還要與時俱並進地更新培訓的技術手段。國務院在「三反意見」中特別指出,要積極鼓勵創新的反洗錢培訓形式,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擴大受眾範圍。因此,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培訓平台應積極利用雲計算、手機移動端等方式,對全員提供不間斷、流暢、便利的學習條件,輔以廣泛、生動的培訓形式和內容,並可隨時為人力資源和管理部門提供學習培訓進展與效果統計資訊。

(三)持續不斷
人民銀行反洗錢局2018年19號文和銀保監會2019 年1號令,都要求金融機構必須制定內部反洗錢培訓制度,持續開展反洗錢培訓。這意味著金融機構從新進員工入職培訓起,到員工崗位調整和升遷,都必須有最低時數要求,每年提供持續的反洗錢培訓,以確保滿足不同崗位和不同時期的反洗錢技能要求。以香港為例,香港金管局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中,就明確要求銀行反洗錢專職人員(CAMLP)每年須有不少於12小時的反洗錢專業培訓時數。

最後,金融機構可以利用4W2H2R記錄並保存反洗錢培訓檔案,包括人員(Who)、時間(When)、地點(Where)、內容(What)、方式(How)、培訓時數(Hours)、測試成績(Result)、培訓活動記錄(Record)等,以作為反洗錢審計和人民銀行監管的備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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