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新一輪大檢查之應對


又一次的大規模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檢查工作開始了,自查比例不少於30%,高企數量超過一萬家的地區,自查比例不少於20%;常規檢查中取消高企資質的企業越來越多,2021年1至9月取消數量比2020年全年的兩倍還多。台商要提前做好自我檢查以作應對。

2021年9月15日科技部發布《關於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新一輪的高新技術企業大規模檢查正式開始。上一次這樣的大檢查是2012年通知,2013年正式開始的。自上次檢查結束到現在,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從2015年的七萬多家激增至2020年的27萬多家,而上一輪檢查中已經發現認定管理機構存在「追求認定數量,認定把關不嚴」的情況,本次檢查有重大改進。

一是檢查涉及到的高企數量大幅增加。2012年的通知要求,針對認定機構、仲介機構、專家和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自查自糾,沒有具體比例要求;在自查自糾基礎上,科技部最終重點檢查了1,723家企業和60家機構,約談了40位專家。本輪檢查,重點針對認定機構,要求全國36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自9月15日到10月25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抽查高企數量比例不低於30%,高企戶數超過一萬戶的地區,抽查比例不得低於20%。以2020年27萬多戶高企數量計算,本輪自查涉及到不少於5.4萬戶高企。

二是檢查的時間要求比上一輪緊迫很多。2012年12月末發出檢查通知,2013年1至4月自查自糾四個月,2014年3至5月科技部重點檢查三個月,2015年9月才下發檢查結果,歷時將近三年。本輪自查自糾自通知發布開始,10月25日前上報自查自糾工作總結,一個多月結束自查自糾,科技部再根據自查自糾情況開展重點檢查,工作節奏明顯加快。

今年除了以上科技部布置的大規模檢查,各地早已陸續開展各項自查,高新技術企業的事後管理明顯加強,6月份江蘇省一次性取消220家高企資格,引起極大的震動。統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布的近幾年取消資格的高企數量就能真切感受到檢查力度在加倍增長:2015年25家,2016年36家,2017年61家,占當年高企數量都不足萬分之五;2018年206家、2019年259家、2020年270家,與前三年比,取消數量呈幾何增長,占當年高企比重也是翻倍,超過千分之一;而2021年1至9月已經取消549家高企,是2020年全年的兩倍有餘。其中,江蘇、北京、廣東三地是取消高企最多的地方,這也是認定高企最多的地區。

台商在高企檢查壓力下,需要自查是否滿足高企的各項要求。通常對企業而言,高企有兩個指標要求比較高,一個是研發投入占營收的比重不少於5%(年收入小於人民幣(下同)5,000萬)、4%(年收入不超過2億)或3%(年收入2億以上),一個是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不低於10%,尤其是對製造業而言,大量產線工人擴大了職工總數。高企的各項指標,需要在高企證書有效期內每一年都達標,否則下次複審就無法通過。台商應該在知道高企要求不能達成時,不再享受15%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待科技部或稅務局事後查出不符合高企資格,不僅是取消資格,還需要從不符的年份開始補繳稅款和滯納金。

高企資格被取消,企業不能享受高企的稅率優惠,但可以考慮研發投入加計扣除帶來的稅收紅利。

一方面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越來越加強,而另一方面研發支出的稅收優惠越來越寬鬆。比如,自2017年起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支出加計扣除比例從50%提高到75%;自2018年起75%加計扣除比例擴大到所有適用研發費加計扣除的行業,另外自2018年起,委託境外機構發生的研發支出不得加計扣除的規定廢止,可按80%計入加計扣除基數;自2021年起製造業研發加計扣除比例再次從75%提高到100%,研發支出的「其他相關支出」限額10%,可以不用分項目計算,而是統一計算全部研發專案的限額,可以在項目間「以豐補歉」。

台商在自我判斷不能成為高企時,還可以享受研發加計扣除的優惠,因為研發加計扣除並不只是高企享受的政策,只要不是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並且按要求正確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準確核算各研發項目的各項支出,就可以按規定享受加計扣除。

高企管理越來越嚴格,事後監督檢查越來越多,台商應提前做好自我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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